《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士服务工作方案》

校人发〔2018〕14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士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士服务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12月29日在2017年第35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年1月8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士服务工作方案

为充分做好我校“两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联络、服务工作,为院士在校干事创业搭建良好平台,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秘书配备

1.学校为每位院士配备一名工作秘书,以最大限度减轻事务性工作对院士的干扰,使之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秘书由学院(所)负责以调配或聘任方式选配。

2.工作秘书职责:

(1)负责院士的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院士各类信函、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院士学术活动、社会活动等公务活动安排;

(4)协助院士管理业务工作的合同、文书、资料等;

(5)院士的外出交通安排;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院士身体保健工作;

(7)院士安排的其他工作;

(8)本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院士的急事、特殊事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公务用车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保证院士在校期间各类公务活动的用车需求。

院士公务用车由学校小车班负责落实,费用纳入学校公务用车预算。院士用车一般由本人或其秘书通知小车班,小车班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程序派车。

三、医疗服务

1.院士的医疗服务工作由校医院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院士的医疗待遇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办法》(校办发〔2016〕297号)执行。

3.院士享受每年由省保健局安排的健康体检。

4.院士需到西安医院就诊时,由党委人才工作部联系省保健局安排落实。

5.校医院为每位院士配备一名保健医生,为院士定期提供体检和医疗咨询服务。

四、工作条件保障

学校保障院士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生招生指标、实验室、科研经费等工作条件,具体由学院(所)商人事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相关部门协同解决。

五、其他

党委人才工作部、院士所在学院(所)负责做好院士的联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院士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并妥善协调解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