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年10月19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6〕15号)有关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特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以下简称思政课特聘教授)岗位,并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根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需要,面向全国社科理论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包含我校)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先进人物等选聘思政课特聘教授,聘任人选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思想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在哲学社会科学或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知名度。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承担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专家学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工作职责
(一)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题讲座、报告会。
(三)指导或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思政课特聘教授实行聘期制,聘期为3年,可以续聘。
(二)思政课特聘教授原则上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于拟聘用的思政课特聘教授,由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本人签署三方协议,颁发聘书。
四、聘期管理
(一)思政课特聘教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并根据需要,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每年的讲座选题,并在常规性教学中穿插安排思政课特聘教授的讲座或报告会。
(三)思政课特聘教授原则上每年要为大学生开展不少于2次的讲座或报告会。
(四)思政课特聘教授受聘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师德师风要求,恪守职业道德。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对思政课特聘教授的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解聘。
五、聘期待遇
(一)承担讲座或报告会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报酬,其他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相应的报酬。
(二)思政课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享受相应的成果奖励。
六、有关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