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校、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管理办法》

校办发〔2019〕308号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校、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关于严格规范校、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0月15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11月4日


关于严格规范校、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校、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直属高校领导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人司〔2019〕34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参加与本职工作和研究领域无关的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不得在其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确因工作需要参加上述活动,向校党委提交书面请示,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教育部审批。

第三条  处级领导人员不得参加与本职工作和研究领域无关的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参加上述活动,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控制举办与精简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批、后举办”原则进行,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自然科学类报科研院审批备案;涉外类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备案。审批过程中须审核拟邀请报告人有关情况和报告内容。

第五条  学校场地不得对外租借用于举办各类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对外租借的,由场地管理部门所在党委(党总支)对外来机构组织、活动内容、活动人员等进行严格审查后进行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