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校教发〔2019〕245号

关于印发《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部、室)、直(附)属单位:

《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经2019年7月1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7月18日



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服务于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要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发挥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管委会是在学校领导下对创新实验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以及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指导、协调、审议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管委会工作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组织和加强创新实验学院教育教学创新改革。

第四条  管委会要组织创新实验学院加快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探索书院制管理,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输送优秀生源。

二、组  织

第五条  管委会设主任2名,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创新实验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学生工作处(党委学工部)、计划财务处、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创新实验学院,设秘书1人(兼)。

第六条  管委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如因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相应成员自动替补。

三、职  责

第七条  审议创新实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执行。

第八条  审议创新实验学院发展规划、招生计划和年度培养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  审定创新实验学院教学改革方案,课程建设规划,学生分流管理办法等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第十条  研究和解决创新实验学院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学院与创新实验学院的对接衔接工作。

四、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一般每学年召开2-3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一般采取议决制,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如遇特殊情况,主任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

第十二条  议事程序为:由秘书处征集提交议题、议案,副主任及时向主任汇报,主任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管委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需要其他单位负责人或个人参加或列席会议时,由主任委员指定参加或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五、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创新实验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