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校科发〔2019〕360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学校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和《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451号)等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经2019年12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12月12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学校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和《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451号)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补助项目是指学校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 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取得财政科技资金补助的项目。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 后补助资金是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相关项目的研发或科技资源的整合、维护与更新等。

第四条 学校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教人员、各单位争取和承担后补助项目,支持科教人员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相关活动。

第五条 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组织申请和管理后补助项目。负责项目立项申请、任务书签订和监督检查等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提出后补助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使用意见,配合计划财务处(以下称计财处)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六条 计财处管理和核算项目资金,协助编制后补助项目资金预(决)算。负责审核和统筹协调安排后补助项目资金预算,全过程配合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后补助项目负责人是项目任务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八条 后补助项目实行目标控制、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按批准的预算控制研发费用,超过补助拨款的后补助资金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由于没有完成项目研发任务或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承担20%的(后补助资金额度)经济责任。

奖励性后补助以及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比照其他类型科技项目进行管理,后补助资金按学校《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451号)的规定管理使用。

第九条 根据后补助项目任务书和预算,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交资金使用申请或计划(见附表),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计财处审核后按预算管理程序调剂安排资金预算。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直接费用预算与补助拨款的差额由学校一次性或分年度安排,以保证项目研发活动的顺利开展。

奖励性后补助以及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拨款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相关成果推广应用和相关科技资源的整合、维护与更新等。

第十条 后补助项目绩效统一按照学校科研绩效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合格且后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兑现。奖励性后补助以及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绩效比照其他类型科技项目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和配合后补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综合评价项目绩效,持续跟踪落实后补助资金拨款。

第十二条 后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应当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违反管理使用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财处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施行。


附件: 后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申请(计划)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