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项目校内分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部)、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学校制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项目校内分题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项目校内分题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发〔2011〕394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财发〔2011〕399号),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学校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条 纵向项目可根据研究任务需要进行校内分题;横向项目、校内自主立项项目、基地运行费、结题后转为发展基金的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不进行校内分题。
第三条 科技项目校内分题,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只对任务书中明确列示的主要参与人在预算金额范围内进行分题。分题后不得再进行二次分题。
第四条 科技项目校内分题,采用首次办理经费时即确定校内分题的形式。如项目多次到款,则一次划定经费分配额度、多次办理上账手续。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进行校内分题。
第五条 科技项目校内分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预算批复书、项目任务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填写“科技项目经费转拨申请表”,经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计财处审核签字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本规定由科研院、推广处和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科技项目经费转拨申请表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财务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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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
按转拨资金来源填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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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拨信息 |
校外协作 |
校内转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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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子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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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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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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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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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拨金额(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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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转拨原因、次数等 |
审批人: 管理部门审核: 计财处审核:
附件:1.科技项目任务书、预算批复书;
2.科研协作合同或协议、合格财务票据和其他必要资料。
3.校外转拨由主管财务校长审批,校内分项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科技项目经费转拨申请表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财务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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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
按转拨资金来源填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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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拨信息 |
校外协作 |
校内转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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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子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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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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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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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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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拨金额(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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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转拨原因、次数等 |
审批人: 管理部门审核: 计财处审核:
附件:1.科技项目任务书、预算批复书;
2.科研协作合同或协议、合格财务票据和其他必要资料。
3.校外转拨由主管财务校长审批,校内分项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