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人物塑像管理办法》

党办发〔2016〕12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人物塑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人物塑像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5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人物塑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人物塑像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人物塑像必须符合校园规划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原则上严格限制校园人物塑像等永久性纪念物的设置。

第三条  设置范围

室内外人物塑像,限于学校建设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开创性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的已故院士或著名专家学者。

第四条  审批程序

(一)设立单位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设计、安放方案,包括塑像主题、规格尺寸及材质、选址、经费预算及来源等主要内容;

(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基建规划处、党委宣传部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实地考察,提出具体设置方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三)学校研究批准后,由设立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四)建成后,由设立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塑像的完好和整洁。

第五条  校园人物塑像的具体设计、安放可视周围环境和空间酌情考虑。材质一般应注重长期存放的特点,抗腐蚀、不变形。在底座上应有铭文,介绍生平事迹及突出贡献,以激励师生。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园室内外设置塑像;对于违规设置的塑像,学校将责令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